他说“keep awake ,be a waker ”,他把这句话做个性签名,一放就是好多年……
我总是记不得他的模样,甚至会记不得他的声音。他喜欢艾弗森,近乎疯狂的喜欢,比我更甚。
我们很少联系,少到甚至一年只跟彼此说一声新年快乐。我们也会偶尔的胡侃一阵,但只是偶尔的偶尔。
他还是习惯的叫我大老婆,不管是什么时候。我不回答,也不反对。
好朋友是不需要相伴的,甚至是不需要语言的,知己尤是。
我有时候会很想念他,但是这种想念不是每时每刻的,这并不是因为我的清冷,而是因为我们是朋友。海内存知己,天涯若比邻。
我想他也是这样的,他也会偶尔的想起我,这个时候,他会去我的空间逛逛,然后安静的离开,什么都不说。
放肆的大笑一直都是我喜欢的方式…我是一个如同男人一样爽直的女人…尽管我一般都是很清冷的样子,对谁都不够热情,但却是有足够热心的。
我是一个十分讲义气的女人,为了朋友可以两肋插刀,但首先得我们是朋友,对于那些背后插兄弟两刀的二话不说,直接拉到黑名单。永远的拜拜。
他说我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,我想或许这是对我最高的称赞吧,他说这样的我,注定要永远一个人安静的过着日子。我很开心,因为有人懂得。
他会用红色的大字给我写他的“love letter ”而且还是全部加粗,我很开心,喜欢这种爽朗。
他也会偶尔来我们学校,都是他坐在返程的车上给我一条信息,说他来过,但从不找我。
他说喜欢打篮球,是因为运球的声音,就像是不止的心跳的声。他说喜欢陆虎的车,喜欢他的狂野和不羁。
他最爱的是苹果,而我一闻到苹果味的东西就头晕,他很无语,我大笑不止。
他还会在半夜两点多的时候发信息说:会不会有奇迹出现呢。
我想这就是朋友吧,很感谢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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